乌兰察布民心网官网:www.wlcbmxw.com

作者:秋叶

更新时间:2023-01-15 19: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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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民心网,中共乌兰察布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乌兰察布市监察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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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民心网”投诉须知

“乌兰察布民心网”24小时接收群众对本市政风行风建设的咨询和投诉。

投诉流程:

进入“我要投诉”,填写诉求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保存受理编号,等待后台审核。

投诉以公布时间算起于受理期限内等候部门处理,处理结果及其受理状态在“反馈查询”中可进行查询。如投诉(咨询)已办结,请根据受理情况给与打分及评价。

注意事项:

1. 网民在提交的信息中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不得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及人格侮辱,所投诉内容如为信访或涉法问题,将不在网上公开,投诉转由相关科室处理。填写投诉内容时请写清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主要事实和证据。
2.投诉人请保存受理编码,以便查询办理结果及受理状态。提交投诉后,请耐心等待审核,避免一信多投。

3.为了有效地处理所投诉问题,请投诉人留下真实的联系方式,以便在需要时随时取得联系,顺利进行回访与问题的核实,投诉人的真实信息将受到保护。

4. 受理件办结之后,请原诉求人对部门办理结果进行打分及评价,评价情况将作为部门行风评议的重要依据,同时民心网将根据评价结果对部分投诉进行二次督办与重点督办。

诉求不予受理情况

以下几种情况不在网站受理范围之内:

1. 业已经过诉讼程序的涉法问题;

2. 公民、法人间的民事纠纷问题;

3. 劳资纠纷、医患纠纷问题;

4.问题涉及部队、军区的;

5.诉求语言不清楚、不健康,内容不合理、不具体,可信度低,无从调查或回复的;

6.违反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制度的和其他有负面影响、不宜上网公布的。

办理时限:

“乌兰察布民心网”接收群众上传信息类型分别为咨询和投诉两类,办理时限分别为:

1.咨询类:自处理单位接收信息之日起7个工作日(含第7个工作日)内;

2.投诉类:自处理单位接收信息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含第15个工作日)内。

评分规则:

五星——非常满意;四星——满意;三星——一般; 二星——不满意;一星——很不满意。

乌兰察布民心网举报投诉或政策咨询须知:乌兰察布民心网是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察局开办的工作平台。
诉求受理范围: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软环境问题和部门、行业不正之风问题;受理对党员、党组织及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政策咨询问题;群众的意见建议。
以下几种情况不予受理:业已经过诉讼程序的涉法问题;应当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的问题;民事、劳资、医患纠纷问题;经信访三级终结问题;土地、房屋征拆,转让及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问题;不服拘留、收容审查、劳动教养、治安管理处罚问题;涉及军队和国家安全的问题;诉求语言不清楚、不具体,内容不合理、不健康,无从调查或回复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制度等其他超出受理范围的问题。
对于实名举报(咨询)且内容明确的,乌兰察布民心网受理后将及时转往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诉求人可凭诉求编号或关键字检索查询在民心网上查看诉求办理反馈结果。如不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对于匿名、或仅提供简单线索的举报,乌兰察布民心网转交相关部门办理或供其参考。
诉求人应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按程序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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