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hzyhldbz.gov.cn

作者:美练

更新时间:2023-01-12 13:40:16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hzyhldbz.gov.cn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是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互联网上建立的综合性门户网站,公众可通过网站了解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的办事程序、咨询相关的政策法规、举报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部门、单位的工作。同时,也可以通过网站查询有关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社会保险等信息。

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相应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负责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工作。

主要职责
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相应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区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全区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人才选拔、培养、引进项目的组织实施;研究制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四)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援助制度;统筹协调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大学生创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创业指导和管理服务工作,推进大学生创业实训;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监控分析制度,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五)负责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政策和标准;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分析并拟订应对措施;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各类补充保险相关内容的审核和备案;负责全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制定全区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政策,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的管理和审核;负责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工作。

(七)负责全区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公务员制度;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公务员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奖惩以及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等工作。

(九)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研究制定全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归口管理博士后工作和留学人员来余杭工作;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十)负责全区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拟订全区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政策;负责全区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区专业人才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促进与国(境)外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上岗前培训工作;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二)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统筹拟订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实施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落实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依法查处劳动违法案件。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并进行考评;承办机关文电文秘、重要会务、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宣传、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等日常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和局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局内部审计和财务监督工作;承担局属单位的财务指导和监督工作;承担局系统部门财务预决算汇总、部门预算调整等工作;综合管理局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本局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组织人事科
承担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工作人员工资审定等工作;承担局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法规仲裁科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指导、推进和监督局系统行政执法;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听证等工作;拟订协调劳动关系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政策;承担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报备和清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建议提案(提议)的交办、督办工作;承担相关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各类信访案件的交办、协调、督办、材料报送工作;协调处理信访维稳工作;承办上级批转本局的重要信访案件;牵头处理劳动关系方面有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

公务员管理科
承担全区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制度;承担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负责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干部学习新干线等相关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公务员、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与人员登记报批工作;承担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及随调(迁)配偶的安置协调工作;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正科级及以下公务员的非领导职务确认、转任手续办理、退休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参与面向大学生招(选)聘"村官"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承担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就业培训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职业技能培训的规则和基本政策,综合管理全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拟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规划、政策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拟定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则、政策;负责各类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和管理,拟定职业技术培训中心、社会力量举办培训机构管理规则;组织实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工作;统筹协调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做好职业培训工作。

人才开发科
综合管理全区人才开发工作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人才工作宏观政策和人才发展规划;承担学术带头人等人才的培养、选拔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国家、省、市、区有突出贡献专家的推荐、选拔、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余杭区"139"优秀中青年培养人选的选拔、管理工作;负责余杭区"千人计划"中重点产业紧缺高层次人才的评审工作;承担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国外智力和国际交流与合作有关工作。

劳动关系科
构建形成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拟定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制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并组织实施;实施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落实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政策;负责企业特殊工时审批工作;指导、协调监察机构加强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合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用工管理制度、内部分配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劳动标准制定工作;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承担特殊用工、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承担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牵头落实和谐劳动关系指数等工作职能。负责工伤事故的受理、调查、认定工作;组织因工(职业病)、因病(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因工(职业病)致残护理等级鉴定;参与全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承担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工资福利科
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承担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工作;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日常管理和审批工作;承担区直机关工作人员财政统发工资的审核与发放;参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政策和规定;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政策;承担推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承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和岗位聘任的认定;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管理工作。

信息科
制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规划和标准;负责人力社保信息系统数据中心建设,统一建立管理全区基础数据库和业务交换数据库;负责组织全区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统一应用软件开发和推广实施;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专网系统建设、维护和安全管理,承担监测数据传输等联网应用工作;承担全区劳动保障信息调查、分析预测、综合统计工作,提供信息服务和决策支持;协助做好局政务公开、信息保密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区社会保障卡在社保业务中的应用工作;指导全区各社区(村)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开展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

社会保障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社会保险政策,完善我区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企业职工退休(职)政策,负责全区企业职工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工作;负责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调整参保人员各类待遇、公布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等;处理有关企业职工、知青、精减退职职工的工龄、待遇等历史遗留问题;负责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负责调整精减退职、遗属、计划外长期临时工等三类人员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承办女职工管理岗位的核定工作;承担拟订全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有关政策工作;承担全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纪检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

领导班子
马金德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局长、党委书记、社险办主任 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联系办公室。

吴文星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协助书记分管组织、人事、宣传、群团和老干部等党务群团工作;协助局长分管人才开发、专技管理、技术培训(鉴定)等工作。联系组织人事科、人才开发科、就业培训科、人才资源管理办公室、职业技术培训(技能鉴定)中心、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朱海东 党委委员、纪检组长 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权力阳光、作风效能建设和审计稽核等工作。联系纪检监察室、审计稽核科。

李聚忠 副局长、党委委员 协助局长分管就业创业、社区(村)劳动保障基层平台建设、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的综合管理、军转安置等工作。联系公务员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就业管理服务处、临平人力社保管理所、余杭人力社保管理所、瓶窑人力社保管理所、塘栖人力社保管理所。

陆娜萍 副局长、党委委员 协助局长分管工资保险福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保险财务等工作。联系社会保障科、医疗保险管理科、工伤生育保险管理科、财务管理科。

董 静 副局长、党委委员 协助局长分管依法行政、信访综治、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人事仲裁、12333咨询服务等工作。联系法规仲裁科、劳动关系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仲裁院、12333咨询服务中心。

曾 慧 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信息化管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退休养老和征地参保安置等工作。联系信息科、社会保险综合科、参保登记科、养老待遇管理科、土征安置办公室。

钮文标 调研员 联系人才开发和职业技术培训等工作,承担主要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郑立夫 调研员 联系党务群团、宣传和老干部等工作,承担主要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孙建儿 调研员 联系依法行政、工伤认定、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人事仲裁等工作,承担主要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孙水泉 调研员 协助局长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学会。联系就业创业工作,承担主要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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