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统计信息网:www.gzstats.gov.cn

作者:艾衍

更新时间:2023-01-13 1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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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统计信息网以“立足统计、服务社会、宣传统计工作、发布统计信息”为宗旨,致力于为广州市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为各级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及时、权威、详实的统计信息。广州统计信息网主要栏目包括:广州市情、机构职能、政务公开、网上办事、统计公报、统计数据、统计分析、法制经纬、统计标准、统计制度、统计知识等,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全市统计工作和广州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广州市统计局网站 官网:tjj.gz.gov.cn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字〔2009〕11号),设立广州市统计局(以下简称市统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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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介绍
广州市统计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完成上级机关和市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广州地区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拟订和实施地方统计法规、规章、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职责调整
(一)取消和调整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能源统计、服务业统计、现代产业体系统计和社会发展统计方面的有关职责。

(三)加强对市各部门和各区、县级市统计工作的指导与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四)加强生产总值下算一级和下管一级工作。

主要职责
履行政府综合统计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拟订地方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市及区、县级市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区、县级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及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六)组织市各部门和各区、县级市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依法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基本统计资料,组织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统计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和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九)依法协助管理区、县级市统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和指导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统计科学研究与统计国际交流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本系统事业单位和区、县级市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省、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十)组织建立并管理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系统,建立并管理宏观经济数据库,指导各区、县级市和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的实施工作,指导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全局的公文处理、档案、保密、信访、财务、固定资产和后勤管理等工作;起草局工作计划、总结及重要文件;收集、整理、上报统计政务信息,编辑统计工作简报;组织重要会议和活动;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组织对局机关各处室和区、县级市统计局的业务考核;负责统计系统由国家或地方财政拨款的基本建设投资工作;对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进行审计。

综合统计处

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综合动态分析和预测,提出决策咨询建议;统一管理、审核和对外提供全市统计资料及综合性历史资料;组织整理编辑统计年鉴等全市性资料;组织管理和协调统计信息的对外发布工作;编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和综合新闻稿;组织管理和协调全市统计分析工作;审核本局各处室及局直属调查机构的统计分析及调研报告,编辑《广州统计信息》。

法规制度处

负责草拟地方统计法规、规章;负责统计法规的实施和宣传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方法,并结合地方实际进行补充、修订;负责综合性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和统计调查项目的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协调局机关各专业处室以及局直属事业单位之间的统计业务关系;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和管理工作;规划和组织全市统计基础规范化工作;承办审批和管理本局和所属调查机构的统计调查项目及审核市直各部门超出管辖系统的统计调查项目的有关事项。

国民经济核算处

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资产负债、资源环境核算和经济循环帐户的编制;组织实施金融单位以及投入产出、国际比较项目的统计调查;对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相关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检查评估和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相关的统计数据质量;指导区、县级市统计局的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以及广州地区金融单位的统计业务、统计基础规范化工作;负责国民经济核算与金融统计制度方法研究。

农村统计处

履行对全市农林牧副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统计职能。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计划、进行经济管理和调控提供依据。主要包括:农村基层组织情况、劳动力、耕地情况统计;农业生产情况统计;农业总产值(包括增加值和商品产值)统计;都市型农业统计、农业生产者价格统计、中间消耗调查、农民收入情况统计等。依照《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制订和执行农村统计报表制度,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的真实性。

工业交通统计处

负责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运输、邮电统计调查,搜集、整理、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开展相关统计分析与预测工作;检查评估各区、县级市及市直有关综合单位统计数据质量;组织指导全市工业、能源、运输、邮电等综合单位和基层企业开展统计业务和统计基础规范化工作;负责工业、能源、运输、邮电统计制度方法研究。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中介物业、公用事业和城市建设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开展相关统计分析与预测工作;检查评估有关统计数据的质量;组织指导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中介物业、公用事业和城市建设的企业(单位)开展统计业务和统计基础规范化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中介物业统计制度方法研究。

贸易外经统计处

负责组织实施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旅游业的统计调查,搜集、整理、提供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旅游业及外经贸统计调查数据;开展相关统计分析与预测工作;检查评估有关统计数据质量;组织指导有关业务部门和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旅游业企业开展统计业务和统计基础规范化工作;负责贸易外经统计制度方法研究。

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处

负责组织实施人口、劳动工资、社会、科技统计调查;搜集、整理、提供人口、劳动工资、社会、科技等方面的统计资料;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考评;对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开展统计监测与评估;开展相关统计分析与预测;检查评估有关统计数据质量;组织指导人口、劳动工资、社会、科技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统计业务和统计基础规范化工作;负责人口、劳动工资和社会科技统计制度方法研究。

服务业统计处

建立和完善全市服务业统计制度,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主要行业的统计调查,包括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房地产业(不包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等行业,全面、及时、准确地搜集、整理服务业的行业统计资料,为完善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资料。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服务业统计分析和预测工作,组织指导各区、县级市服务业统计调查中心开展工作。

人事处

(机关党委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统计人员统计业务培训及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全局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党建、宣传、统战纪检、监察、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离退休干部、统计国际交流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协助区、县级市政府管理区、县级市统计局局长;受国家统计局委托,负责国家统计局广州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和企业调查队的人员编制及干部管理等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的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处。

下属单位
数据管理中心

制定我市统计信息化基本技术标准和运行规则;负责全市统计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管理我市统计调查的数据资源;组织实施我市统计调查数据处理;负责我市统计数据及信息系统运行安全;负责全市统计信息网络系统运行的技术支持;负责市统计局信息化固定资产设备管理;负责国家统计局广州调查队系统信息化建设。

普查中心

根据国家的安排,研究和提出广州市普查计划,研究解决普查专业技术方面的各类问题;实施全市人口普查,工业普查、基本单位普查和第三产业普查及其经常性统计调查,提供有关统计数据,检查和评估数据质量,指导五项普查的统计基础工作;对五项普查资料进行开发应用和统计分析,开展咨询服务。

广州分院

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工作意见,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统计教育培训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全市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负责广州地区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咨询中心

发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产业,接受企业及社会各界(包括港澳地区和国外商社)的委托,组织提供统计咨询,开展有偿服务;并负有规划、培育、发展广州市统计信息、咨询市场的功能。

人员编制
市统计局 机关行政编制8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统计师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4名(含专职机关党委副书记1名、专职纪检组副组长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8名。

单列行政编制1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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