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作者:玫颖

更新时间:2023-01-22 17:14:59

 县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自治区物价局: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宁价监发〔xxxx〕x 号)的文件精神和 x 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贺经改通〔xxxx〕xx 号)的文件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的重点内容

  1.落实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xxxx〕x 号)和中国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xxxx〕x 号)等规定。

  2.依法查处与贷款捆绑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超范围、超标准收费,转嫁成本,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增加企业融资负担的违法违规行为。

  3.重点关注商业银行房贷后,在业务操作过程中违背客户真实意愿,强制以配比承兑汇票的形式提供融资,不合理增加客户负担的行为。

  4. 房屋再次抵押登记费的执行情况。

  二、专项检查组成人员及重点检查单位

  为确保此次检查顺利开展,成立商业银行收费重点检查领导小组,县价格监督检查所所长徐轶农同志为组长、x 同志为成员。

  此次检查的对象是价格主管部门在辖区内的 xx 农村商业银行、xx 回商村镇银行、x 银行 x 支行的各类收费行为。

  三、检查基本情况

 通过检查,各类收费均能按照国家发改委和银监会制定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执行。重点核查了房屋再次抵押登记费的支付情况:xx 农村商业银行 xxxx 年抵押 xxx 人次,支付抵押费 xxxxxx 元,xxxx 年上半年抵押 xxx 人次,支付抵押费xxxxxx 元;xx 回商村镇银行 xxxx 年抵押 xxx 人次,支付抵押费 xxxxx 元,xxxx年上半年抵押 x 人次,支付抵押费 xxxx 元;x 银行 x 支行 xxxx 年抵押 xx 人次,支付抵押费 xxxxx 元,xxxx 年 x-xx 月份抵押 xx 人次,支付抵押费 xxxxx 元。均与房管所(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出的房屋再次抵押费相一致。

  四、存在的问题

  (一)

 在检查中发现房屋再次抵押登记费未能及时给用户支付,个别支付时间推至一两个月才完成。

  (二)

 有些用户不清楚房屋再次抵押登记费是由银行支付的,名称往往开成用户名称,没有开成贷款银行的名称,报销时再次更换名称,有些用户嫌麻烦干脆不报销了。

  五、几点建议

  (一)加强商业银行收费监管,规范收费行为。每年应至少检查一次。

  (二)延伸检查范围,对国有工商、建设、农业银行和交通、招商、中信等股份制银行进行收费检查。

  (三)重点核查房屋再次抵押登记费的支付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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