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年多时间的探索实践,共同富裕的价值内核与金融创新支持路径逐渐清晰。“共富金融”从概念提出、政策支持到产品创新,也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模式和做法。公益金融是构建“共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解决“社会的分化撕裂”实现均衡性发展,也是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浙商银行服务共同富裕的新阵地。
日前,浙江银保监局在官网披露了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53号提案的答复。该提案为浙江省政协委员、浙商银行党委书记陆建强提交的《关于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加快创新企业家公益金融工具构建第三次分配生态机制的建议》。
陆建强在提案中表示,公益金融作为“公益”与“金融”的跨界融合,把金融的工具引入公益慈善事业,是区别于传统金融模式的新型金融模式,也是共同富裕场景下新生活方式、新文明形态的专业表达。在这个过程中,要加快创新公益金融工具,构建公益金融服务生态,在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资本向善和践行社会责任等方面扛起时代担当。
陆建强认为,中国式现代化超越了“资本至上”“物质至上”的西方现代化模式,共同富裕所创造的人类文明新形态,内嵌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探索之中,也深深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沃土之中,这为公益金融助力第三次分配发挥更大作用勾画了新蓝图、指明了新方向。
“金融+慈善”新模式受肯定
以慈善为主体的第三次分配实践,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依托在金融机构丰富的实践经验,陆建强对“金融+慈善”模式提出了具体建议,重点是加快创新企业家公益金融工具构建第三次分配生态机制。
提案中提到,金融深度参与第三次分配,打造公益金融的新模式新生态,可以专业力量有效持续地解决社会深层次问题,将其转化为推动共同富裕的深厚支撑。主要有慈善信托、慈善资管、影响力投资等三大有效工具,诠释了“资本向善”新内涵。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陆建强在提案中给出了相关建议,主要是:构建慈善信托政策体系,开展股权慈善信托创新试点;推动慈善资管服务创新,探索设立“善行浙江共同基金”;打造公益金融创新基地,探索设立“影响力投资基金”。
浙江银保监局在答复中表示,慈善信托是金融机构切入三次分配体系改革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浙江银保监局与民政部门紧密配合,多措并举推动辖内信托公司积极发挥自身优势,推进慈善信托业务发展。下一步,浙江银保监局将与相关部门加大合作力度,继续引导推动“金融+慈善”业务加快发展,主要包括加快发展慈善信托和探索丰富金融支持三次分配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这两大方面。
推进公益金融工具创新
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近年来,浙商银行积极推进慈善相关的金融创新。
今年8月,浙商银行成功落地首单慈善信托——“善行浙金·中投慈善信托”,这是该行在公益金融领域的又一次探索实践。
该慈善信托充分利用浙金信托在信托领域的专业优势,与山东中投慈善公益基金会在慈善项目执行上的丰富经验,由浙商银行作为资金保管行和投资顾问,三方通力协作,促成此单慈善信托规范高效的设立。
据介绍,浙商银行将持续探索公益和私益相结合的信托模式,充分发挥本行特色化金融服务和客户资源优势,推动以股权、资金等设立慈善信托,为企业家和高净值人群提供慈善金融工具,助力实现“财富升维”。
例如,帮助产业链“链主”以企业股权作为慈善财产,通过慈善信托收益帮助产业链上下游降低成本,优化产业生态,实现“大鱼”帮“小鱼”,提升产业链整体竞争力;推动区域民营龙头企业以股权或资金作为慈善财产,通过慈善信托收益助力弱势群体、弱势区域实现共同富裕和高质量发展;帮助高净值客户及其家族搭建慈善信托平台,以慈善信托收益助力社会公益,助力其回馈社会、回馈家乡等。
构建公益金融服务生态
当前,文明冲突、文明优越等论调不时沉渣泛起。陆建强认为,金融是“国之大者”,不但要在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过程中加强自身金融文化建设,还要对社会形成一流的正行正向的影响力,把正能量推开扩大到社会上去,把善行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带动力量,这也是金融向善的基本要求。
金融通万方,惟正道,方能融达。下一步,浙商银行还将联合浙江省长三角资本研究院、浙商总会金融服务委员会打造“公益金融创新发展联盟”,推动构建新时代公益金融服务生态,用公益的理念、商业的模式、金融的工具和资本的形态,为企业家参与第三次分配助力共同富裕提供新思路、新方法,将其转化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深厚支撑。
经过多年实践积累,我国民营企业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正在从被动走向主动,从局部走向系统,呈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和民企特点。陆建强表示,金融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争当资本向善的引领者,不断丰富公益金融产品和服务工具,助力民营企业家在实践中探索自主可控的慈善策略,向着更高阶的“社会企业”形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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