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破解项目采购和建设管控难点——
“1+15责任人”筑牢高校廉洁防线
本报记者 周仕敏 通讯员 李伟红
装修、监控、网络、配电、健身房……完成一项总经费710万元的项目,广西大学只用了不到4个月时间,而且守牢了廉洁防线。
这得益于2022年广西大学创新建立的“1+15责任人”模式,破解了项目采购和建设的难点痛点堵点,扎牢了“不能腐”的制度笼子。
“1+15责任人”,即1名校领导担任项目总负责人,15名项目专门负责人,包括项目需求提出人、市场调查人、任务量确定人、报批落实人、招标文件起草人、采购人、投标公司资格条件审核人、合同合法性审定人、实施管理人、全过程监督人、验收负责人、阶段付款审核人、纠纷处理人、廉洁问题追查人、全过程公开人。
近年来,高校出现的违纪违法案件大多与学校项目采购和建设有关,存在资金不少、经验不足、监管不力、社会不良风气渗透的廉洁风险。
“按流程划分项目采购和建设过程,形成廉洁管控的节点,明确专门负责人进行把关,强化监督,互相制约,从制度上形成‘不能腐’的屏障,让所有环节都公开透明,保证广西大学的政府采购项目既高效又廉洁。”2022年4月初,在推进“清廉西大”建设专题会上,广西大学党委书记王乃学说。
2022年6月,广西大学海洋学院九楼实验室改造项目启动。项目任务量确定人、后勤基建处工作人员李军涛介绍,项目基础装修部分中标合同价为222万元,经反复论证、整体优化,目前,结算初核价约170万元,节约投资约55万元。
负责项目采购和建设的岗位是廉政风险高等级岗位。对此,“1+15责任人”模式提出采购意向、采购项目、验收结果等“十公开”制度。广西大学纪委副书记罗国斌表示,“十公开”有效减少了人为暗箱操作的空间,有效防范和化解了项目采购及建设中可能产生的廉洁风险。
广西大学还建立了监督报告制度和联动监督机制,通过构建项目总负责人全面监督、15名责任人各环节监督、审计处和财务处职能监督、校务督查办全过程监督、纪委办专责监督的联动监督机制,推动监督“硬起来、实起来”。
广西大学校长韩林海表示,“1+15责任人”模式,将具体工作落实到具体个人身上,明确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任务,使项目建设更加精准,干部工作更加精细,廉洁监督更加精微,推动形成风清气正、健康有为的校园环境。